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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部署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活动
  为认真贯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近日,江西铅山县出台了“铅山县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活动,以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杜绝重特大水害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水害事故;完成全县煤矿水害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矿井水害档案,摸清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及矿井充水特征,对矿井水害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编制有针对性煤矿水害防治技术方案,完成水害防治任务。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建宇为组长的“铅山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和区域分工,下设三个督查组和一个培训组对全县煤矿进行督查、培训。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10月上中旬)、水害调查阶段(2008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
  “专项整治”明确了九项工作重点及要求:督促煤矿认真落实矿井水害防治责任制;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建立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严格矿井防隔水煤柱的管理;严格控制水体下采煤;建立完善井下排水系统;做好老空(窑)水的探放工作;加强矿井的雨季“三防”工作;严肃查处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行为;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强水害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黄敏辉)
发布时间:2008-11-22 15:25:29    【打印此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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