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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立案庭参加最高法院立案调解研讨会
    
     应最高法院通知要求,我院立案庭副庭长肖岚同志于12月1日赴北京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主办的“立案调解专题研讨会”。
   
    12月2—3日,研讨会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姜启波、审判长高珂、第一合议庭全体成员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福建漳州芗城区法院、景德镇昌江区法院的立案庭负责人或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听取与会的五家基层法院及东莞中院的立案调解工作情况,二是讨论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会上,我院立案庭和其他法院一起汇报了我院开展立案调解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最高法院的立案调解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最高法院立案庭姜启波副庭长在会上就立案调解工作作重要讲话。
   
    这次专题研讨会,既使我院立案庭获得了一次很好的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是对我院立案调解工作的充分肯定,使我院对今后这项工作的开展充满信心。
 
 
作者:肖岚        编辑:黄红        时间:2008-12-11
发布时间:2008-12-11 11:26:24    【打印此页】 【返回
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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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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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鲇鱼山法庭、审监庭、监察室、法警大队。
 办公室:主任 刘欣
 政工科:副科长 谢爱武(主持工作)
 立案庭:副庭长 肖岚 (主持工作)
 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贵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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