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最高法院通知要求,我院立案庭副庭长肖岚同志于12月1日赴北京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主办的“立案调解专题研讨会”。
12月2—3日,研讨会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姜启波、审判长高珂、第一合议庭全体成员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福建漳州芗城区法院、景德镇昌江区法院的立案庭负责人或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听取与会的五家基层法院及东莞中院的立案调解工作情况,二是讨论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会上,我院立案庭和其他法院一起汇报了我院开展立案调解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最高法院的立案调解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最高法院立案庭姜启波副庭长在会上就立案调解工作作重要讲话。
这次专题研讨会,既使我院立案庭获得了一次很好的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是对我院立案调解工作的充分肯定,使我院对今后这项工作的开展充满信心。
作者:肖岚 编辑:黄红 时间:2008-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