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昌江区法院的法官本着“和为贵”、“司法和谐”的原则,成功调解了这一起因误会而起诉离婚的离婚案。
在我市某部队任职的外地人李彬(化名),与家住本市的女孩刘敏(化名)情投意合。2005年l1月2日,李彬和刘敏一同来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证,只等选个良辰吉日举行结婚仪式。然而不幸却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2006年2月23日,李彬在出差的途中发生车祸严重适伤,住院133天。出院后,敏感的李彬觉得刘敏对自己很冷漠,而且更让他恼火的是,刘敏竟在自己住院期间做了人流。李彬因为受伤后无法正常工作,就请假回老家继续休养、治疗,在这期间刘敏并没有陪同。2007年3月李彬回到部队后,又发现妻子在他住院期间将他们用于结婚的房子写在了她的名下,并准备卖掉。对此,李彬认为妻子心里有她的小算盘,对他已无感情可言,于是一纸诉状递上法院,要求判他们离婚。
对此,刘敏始终坚持挽回这场依然有情的婚姻。她说,她理解丈夫因受伤而消沉的心情,有些事情确实因为没有及时解释清楚而造成了误会。当得知丈夫惨遭车祸昏迷不醒时,她差点晕过去,然后完全不顾自己有孕在身,当即赶往南昌,昼夜无眠地守在病床前悉心照料,希望他醒过来。恐惧、劳累、忧心,最终导致流产。可这些即使有医院的相关证明,丈夫还是不相信她。尤其对于房子这点,刘敏认为,房子本属于她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时,李彬是向刘敏的父母借了3万元,所以她觉得房子还是该归她个人所有。因为房子问题理不清,导致夫妻之间及其家人也为此争执不休,部队干部多次调解也没能成功。
6月11日,在双方激烈的法庭陈述中,戴红霞法官发现,李彬和刘敏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于是她为了避免双方产生对立就跳过了法庭 调查和辩论阶段,而直接进行了休庭调解。戴法官说:“能挽救一个家庭我们就尽量挽救,因经济问题而影响夫妻的感情本不应该,因为一些误会而使一个家庭分解更是一种遗憾。”在最有争议的房子问题上,戴法官建议用将来孩子的名字立户,双方均表示同意。庭后,刘敏的母亲激动地拉着戴法官的手说:“这个案子早开庭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