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昌江区法院
您的位置:信息咨讯
昌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建设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2、计划:每年年初,党组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全年的学习计划。学习计划由党组书记组织安排。

    3、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党组每季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4、要求: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并由院党组成员轮流向全院干警汇报学习成果,辅导全院干警政治学习。

发布时间:2007-12-21 10:06:44    【打印此页】 【返回
院长致辞
-->>--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机构设置
-->>—
  机构设置: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鲇鱼山法庭、审监庭、监察室、法警大队。
 办公室:主任 刘欣
 政工科:副科长 谢爱武(主持工作)
 立案庭:副庭长 肖岚 (主持工作)
 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贵骅……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 2009-2012
景德镇在线网站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