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切实维护十七大期间的社会稳定,防止非正常的涉诉信访事件发生,我院自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开展了“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工作”,以解决问题、平息矛盾为重心,采取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全天候接待、重点排查督办以及各部门联合作战等措施,全力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该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预案,明确目标
为保证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好突出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院制定了《涉诉信访工作预案》,把“最大限度地提高息诉率”作为本次专项工作的目标,以维护十七大期间社会稳定。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成立后,我院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小组全体成员必须端正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明确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勇于面对当事人的疑虑甚至误解,通过正当合法的程序和方法,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上访问题,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院每一位干警,增强集中处理上访案件的责任感、使命感,为涉诉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
为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分工,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预案》中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的主要职责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细化了小组成员在各个工作环节中的责任,为涉诉信访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全面排查,落实措施
我院于九月初在全院范围内对各类案件进行了一次认真仔细的疏理排查,将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制成表格分发到全院每位干警。通过清理,共排查出可能引起上访情况发生的案件34件,涉及的当事人42人。
对于排查出的案件,我院认真分析了引发当事人上访的原因,主要有:1、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或其他决定不服,但当事人不采取合法的途径寻求司法救济;2、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要求法院尽快判决;3、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4、因案外人提出异议致使案件暂不宜执行。针对不同类型的信访问题,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处理策略和方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1、对尚未审结的案件,做好调解工作,争取调解结案;2、对已裁判不服的案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其通过正当程序解决问题;3、对暂时难以执行到位的案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排查工作完成后,我院按照“首办、首访责任制”迅速逐案落实了责任人,将首次接访的审判人员或案件承办人作为相关案件的责任人,由责任人对排查出的案件作相应的处理。
除了排查工作,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预案》中,对日常信访事务和重大信访事件的处理进行了周密安排,并对集体访、赴省赴京访和借上访寻畔滋事等情况的处理专门进行了布置。从九月二十四日起到十月三十一日,我院实行信访工作专人值班制度,并由院领导轮流带班制。配备了五辆警车轮流值班,安排了信访工作专用电话,并保证全院干警移动电话全天候畅通,以便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妥善处理信访事件。在国庆长假期间,我院将每天的值班干警增至八人,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从十月一日开始,我院安排专人对每天的信访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当天下午五点将汇总情况通过市中级法院向市信访局报告。
三、耐心疏导,排除隐患
在信访案件责任领导和我院各部门负责人的督促和指导下,案件责任人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当事人不服判决但表示不上诉要上访的案件,经过说服教育已服判息诉;
2、当事人要求尽快结案的已依法审结;
3、6 件因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履行判决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执行的案件,经过执行局同志的耐心解释,当事人均表示理解法院工作,不再上访;
4、3件当事人抵触情绪大、矛盾激烈的案件已执行完毕;
5、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对部分案件的申请人给予了经济上的资助。
此外,在排查出的问题中,有二件案件情况比较复杂,我院专门制定了稳控方案并进行落实:
1、吴德生故意伤害案。吴德生曾因故意伤害于二OO三年十月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未上诉。二OO五年刑满释放后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依法进行了复查,认为其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不予受理。吴德生仍不服,多次向多个部门上访,并三次赴京上访。为防止其在十七大期间再次赴京上访,我院除将其列入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疏导外,还专门对其制定了稳控方案。一方面通过吴德生居住地的居委会、公安机关对吴德生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另一方面与吴德生正面接触,进行说服疏导,教育其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从九月起至今,找吴德生谈话近二十次,每次时长均在两个小时以上。为及时掌握吴德生的行动,我院委托其所在居委会主任对其进行24小时的监督,不定时地拨打其手机,我院分管信访工作的副院长也每天和吴德生通电话,随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与此同时,有关部门针对吴德生的实际困难,为其安排了一份临时工作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尚未发现吴德生有明确的赴京上访打算。
2、王冬阳与刘水元债务纠纷执行案。王冬阳与刘水元债务纠纷案,经我院调解,由刘水元于二OO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前偿还王冬阳欠款29700元。因刘水元未自动履行,王冬阳申请我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刘水元因病死亡,我院依法变更刘水元的妻子刘八娥及其两个儿子为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均无生活来源,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家中还有需要赡养和抚养的人员,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完毕。刘八娥多次上访,要求我院不再对其强制执行。我院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扩大社会影响,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在做好王冬阳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决定由刘八娥支付2000元,并由我院用执行救助金垫付6000元给王冬阳。现王冬阳已收到执行款8000元,余款其同意放弃,该案已执行完毕,刘八娥也息诉罢访。
四、正视成绩,未雨绸缪
虽然我院的信访工作在前一个阶段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信访问题仍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之一,信访工作责任重大,情况复杂,新的涉法上访案件有可能还在产生,已经息诉罢访的案件也有可能出现反复。尤其是我院的重点稳控对象吴德生,随时都有上访可能,除了在十七大期间关注其行为和思想动态以外,我院还将进一步做好息访工作。一是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吴德生的申诉理由,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说服其彻底放弃上访念头;二是掌握吴德生上访的真正动机,如果其不是因法律认识不到位而上访,而是想借上访的名义要挟有关部门解决其不正当的要求,或者煽动、串通其他上访人赴京闹事,我院将依法对其进行严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来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做好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主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止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昌江区人民法院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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