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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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开展司法行为规范活动等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市中级法院的要求,为迎接中院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我院在优化投资环境,开展司法行为规范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集中整治和优化投资环境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市实现建设“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色瓷都”的新跨越的战略目标的提出和我市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到我市投资创业的外商和外地投资者逐年增多,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显现,为努力营造和谐的投资环境,我院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经济建设的大局之中,把优化经济环境作为搞好审判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自觉服从于大局,服务于大局,及时调整审判重心,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外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亲商、富商、安商”政策,对涉及外来投资经营者的民事案件中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减少其投资风险,使其在我市投资放心、工作安心、生活顺心。如2003年杜某某诉景德镇市香江商贸易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杜等众多预购香江集团中国陶瓷城店面者,听信市场谣传,蜂拥至香江集团以预售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回购房预订金,该事如处理不当,将严重挫伤香江集团在我市的投资热情,影响中国陶瓷城这一重点项目的建成使用。为此,我院优先审理该案,依法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最终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效地遏制了其他购房者的起哄行为。维护了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安心在我市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在优化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努力做好“服务”这篇大文章,主动走访辖区内的外资企业、金融系统和部分乡镇,听取他们对法院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和提出司法建议,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的经营风险。三是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经济健康和谐发展,把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严重侵害投资商,影响创业环境的犯罪行为打击重点,切实保护投资者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的和谐稳定环境。

  二、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和司法礼仪集中教育活动

  我院牢固树立“司法环境是第一环节”的意识。9月份以来,我院积极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和司法礼仪集中教育活动,对照市中院要求,认真查摆和整改存在于立案、审查、调解、执行、案卷归档、接访等各个环节中的不够规范、不够严谨、有失礼仪的现象和问题,并逐一进行梳理总结予以警示并引以为鉴,从而使全院干警明确今后的努力的方向,使全院干警自觉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投资形象”的新理念,自觉养成用优质的工作,良好的司法形象达到改善我市投资司法环境的习惯。通过认真学习和激烈讨论《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全院干警自觉从细微处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不良言行,谨言慎行,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司法,司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质量和司法效率不断提高,达到了改善我市投资司法环境的目的。

  三、积报落实《全市基层法院年度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根据市中级法院年初下发的《基层法院年度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的要求,我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和责任人。

  1、业务建设。在审判业务管理中,我院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格落实立审、审执、审监分离;严格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受理案件;严格按照规章收取诉讼费;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为贯彻“司法为民”思想,我们院实行了立案、收费、查询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我院初步建立了审判辅助工作机制,负责完成排期开庭、文书送达、诉讼保全、庭审记录等工作任务;为保证案件质量,我院继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案件评查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案件评查标准对各类案件进行评查归档,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在院行政例会上公布并进行书面通报,为规范司法行为和提高案件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1-8月,我院新收各类案件797件,审结494件。民商案件收案547件,审结304件,调解或撤诉结案207件,调撤率为68%。在已结案件上,均在审限内审结,无超期审结现象。

  2、队伍建设。(1)充分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和示范表率作用。为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我院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积极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1-8月党组中心组织学习4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胡锦涛书记提倡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开展了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八查八看八比”,寻找差距,消除隔阂,达到励志鼓劲的目的,使得班子成员间更加团结和谐,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气象。

  (2)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我院通过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扬新风正气,建廉政昌江”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庭审观摩,举办与审判业务有关的专门培训以及选派业务骨干上级法院培训等形式,从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两方面提高干警素质。同时,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为爱学习、想学习的干警提供经济支持和时间保障。

  (3)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时,我院就按上级要求在全院范围内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并实施了廉政保证金制度,未发生违纪现象。

  (4)综合工作。我院积极开展审判调研工作。今年1-8月,我院共完成各类调研文章8篇,宣传文章33篇,省、市信息5篇。认真落实中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发布时间:2007-12-21 16:50:03    【打印此页】 【返回
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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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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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鲇鱼山法庭、审监庭、监察室、法警大队。
 办公室:主任 刘欣
 政工科:副科长 谢爱武(主持工作)
 立案庭:副庭长 肖岚 (主持工作)
 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贵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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