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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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四分钱移动成被告,索赔金额高达十万
 
 
       事前未被告知,仅因欠费四分钱而被停机的移动用户陈某一怒之下将移动公司告上法庭,除了要求对方向其赔礼道歉外,其请求的精神赔偿金也高达十万。
   
       陈某诉称,2008年1月其到移动公司网点交纳了手机费230元,但三天后其手机却无端被设制为“限制呼入”。在陈某向移动公司提出疑义后,移动公司告知其还欠费四分钱,故停机合理。陈某认为移动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的通信权,使其精神和人格尊严受到伤害,故诉至昌江区法院,要求移动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以通信权及人格利益受损为由状告移动公司,这在我院尚属首例,也说明市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有所增强。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肖岚 饶贇)
发布时间:2008-5-12 16:00:57    【打印此页】 【返回
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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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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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鲇鱼山法庭、审监庭、监察室、法警大队。
 办公室:主任 刘欣
 政工科:副科长 谢爱武(主持工作)
 立案庭:副庭长 肖岚 (主持工作)
 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贵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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