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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促和谐
 
   (法院连线) 2005年12月1日17时40分,山东临沂市的流士泉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至昌江区鱼山镇新桥地段时,将徐银葵、方金意、刘合友三人撞死。为此,死者亲属向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辆所有权人和肇事司机赔偿50多万元。但在法院判决后执行期间,车辆所在公司已关闭,肇事司机逃逸,判决无法执行。
   
    此后三具死者遗体存放在该市殡仪管三年多,所需费用高达40万元。经市政法委出面昌江区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多次召开协调会,火葬场终于同意减免所有停尸费用30余万元。随后,昌江区法院执行局拿出部分执行救济金,将三具尸体火化。
 
作者:罗建民   编辑:黄红  时间:2008-5-28
 
发布时间:2008-5-28 8:59:27    【打印此页】 【返回
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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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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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鲇鱼山法庭、审监庭、监察室、法警大队。
 办公室:主任 刘欣
 政工科:副科长 谢爱武(主持工作)
 立案庭:副庭长 肖岚 (主持工作)
 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贵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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