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江区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审慎判决”的工作原则,以公正裁判保障民权,以优质服务减少民怨,以爱心关怀赢得民心,及时制定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法院工作进社区、进村庄等工作制度,变坐堂审案为主动服务,努力延伸审判工作触角,拓展执法服务空间,为实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工作机制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8月13日,该院就秦某起诉吕蒙乡二亭村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深入原、被告所在地二亭村委会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发挥村、乡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群众的工作方法,为促使原、被告达成共识起到了润滑剂作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作者:何文华 编辑:徐骥 时间:2008-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