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昌江区法院
您的位置:信息咨讯
巡回办案化纠纷

    昌江区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审慎判决”的工作原则,以公正裁判保障民权,以优质服务减少民怨,以爱心关怀赢得民心,及时制定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法院工作进社区、进村庄等工作制度,变坐堂审案为主动服务,努力延伸审判工作触角,拓展执法服务空间,为实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工作机制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8月13日,该院就秦某起诉吕蒙乡二亭村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深入原、被告所在地二亭村委会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发挥村、乡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群众的工作方法,为促使原、被告达成共识起到了润滑剂作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作者:何文华   编辑:徐骥   时间:2008-08-15
发布时间:2008-8-15 17:01:48    【打印此页】 【返回
院长致辞
-->>--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机构设置
-->>—
  机构设置: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鲇鱼山法庭、审监庭、监察室、法警大队。
 办公室:主任 刘欣
 政工科:副科长 谢爱武(主持工作)
 立案庭:副庭长 肖岚 (主持工作)
 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贵骅……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 2009-2012
景德镇在线网站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