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的途径与渠道,加强法院同社会各界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联系,提高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特邀监督员”和“司法联络员”制度。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关心。实行“特邀监督员”和“司法联络员”制度,就是为了更好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评价和建议,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改进法院工作,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此,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在同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了18名特邀监督员,主动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重大、典型案件和其他公开审理案件的旁听;排期预约参加“院长接待日”和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接访活动;观察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过程;参加法院有关会议活动等,主动欢迎他们随时随地以各种方式依法监督和指导法院工作,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促进公正司法。并在辖区内的75个村委会、居委会选聘了75名司法联络员,由他们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协助法院做好思想、宣传等工作,成为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的各项措施辐射到辖区每个角落,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两员”制度的实施,拉近了社会各界与法院的距离,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法院整体认识和评价,激励了法官更加自发、自觉地落实司法为民工作的宗旨。
作者:谢爱武 编辑:徐骥 时间:2008-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