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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
    
 
     昌江法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实行每周二的院长接待日制度。通过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开展,一方面体现了院领导对信访、立案接待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加强了院领导与当事人的联系与沟通,使得院领导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当事人的诉求,同时拉近了当事人与院领导的距离,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院领导共接待来人来访合计百余人。
 
作者:谭丽     编辑:黄红     时间:2008-9-23
发布时间:2008-9-25 9:17:29    【打印此页】 【返回
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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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华文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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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鲇鱼山法庭、审监庭、监察室、法警大队。
 办公室:主任 刘欣
 政工科:副科长 谢爱武(主持工作)
 立案庭:副庭长 肖岚 (主持工作)
 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贵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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