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职能机构政务公开最新动态政策法规行业风采质量咨询旅游统计旅游投诉
更多 
更多 
更多 
您的位置:机构职能
国家旅游局令第28号 《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2008-6-10) 
来源: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
第28号

  《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8年6月2日国家旅游局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
二○○八年六月六日

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要求,我局对现行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3个部门规章(附件)。

附件: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1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1991年6月1日国家旅游局公布 已被《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第7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第16号令)代替。
2 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 1998年12月2日国家旅游局公布 已被《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34号令)代替。
3 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 1997年5月8日国家旅游局公布 “旅行社经理资质认证核准”审批项目已经被《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取消。

发布时间:2008-7-18 11:58:16    【打印此页】 【返回
景德镇在线网站托管
版权所有:江西省景德镇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