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扩大公积金覆盖面,重点督促开发区新成立的企业等4类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开发区内的新成立企业;招商引资进入武汉市但尚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民营、私营企业中未参缴的聘用制、合同制职工;长期欠缴、漏缴的单位,将尽快促其激活或恢复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