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信息咨讯
那是块吃不到的饼?
 
 
 27岁的傅国华感到很不爽!
 11月30日上午11时,他和女朋友来到市第六届房交会现场,想了解一下现在的房价行情。听说现在的商品房市场已趋于稳定,傅国华打算“该出手时就出手” ,女朋友的父母可是发了话:没有一套新房别想娶他们的女儿过门。
当傅国华看见陈列在房交会助的那块红底黄字的告示牌,并将上面的文字一字不落地读完后,他立即就吐出了一句脏话。告示牌上的文字内容,正是于l0月27日由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  关于促进景德镇市房地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让傅国华骂人的原因是“意见”中,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那一部分。
    傅国华所工作的酒店.从未职工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因此该“意见”中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任何一项优惠政策,他都无法享受到。
12月8目下午3时40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祝镇称,应缴而未缴公积金的单位.行为已触犯法律。
 
公积金是个啥玩意
 
让我们再次翻出“意见”中.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面的内容。
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其首付款比例由原购房款的30%降至20%;以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单位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如今缴存半年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上限由原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
“意见”的出台,再次吸引了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关注.大部分人只知道选择公积金贷款买房,其利率要比商业贷款略低.但对于其具体含义还是不甚了解。
“公积金就是住房货币化补贴,你也可以将它理解为职工的‘住房工资’。”祝镇辉的回答简单干脆,作为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 于2003年1月25曰组建到位,专门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如果要给住房公积金下一个比较准确而全面的定义,我们可以参考2000年公布的《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该词条的解释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一定比例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义务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有件事必须注明,那就是“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别生气,我们也没缴
 
无论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反正傅国华的单位是没有为职工缴存这玩意儿,而他参加参加工作已经3年有余。不仅是傅国华,他的女朋友所在企业也没有为职工办理过公积金缴存办理过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越想越窝火的傅国华,忍不住在看房时,向对他介绍楼盘情况的售楼小姐发起了牢骚。而售楼小姐说了一句话,试图让傅国华的心里感到平衡一点:“这没什么,我们干售楼员的不也没公积金账户么。”
这位售楼小姐很可能并没有撒谎,记者便曾于2008年上半年接到过读者投诉,称他在参加一次招聘会时,向我市某楼盘招聘人员询问福利待遇一事,对方带着讥讽的口气回答:“你去问问有几家私营企业会为职工购买社保和缴纳公积金的。”接着还颇为傲慢地告诉求职者,称其已不在该公司的考虑范围之内,要他另谋高就。
那位趾高气扬的招聘单位代表,所说的话应该是有点言过其实,根据管理中心提供的数字,目前我市已有1000多家单位、7万余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我市部分单位及企业对于公积金缴存问题的漠视。
 “景德镇市有一半以上的应缴职工参加(即办理了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但尚有部分单位及企业没有参加。”祝镇辉向记者透露。
令人不解的“两只手"现象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曾于2003年2月,下发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有效途径,“符合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该通知,凡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必须在“60天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等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祝镇辉也对记者表示:“持个体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其为雇佣者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并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祝镇辉称国家于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制度,转而进行货币化分房制度改革,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重大改革措施。公积金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住房市场化改革步伐、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居民购房难问题。
“但在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上.却出现了‘开发商举两只手’的现象。”祝镇辉认为正是国家推行的住房制度改革,才让诸多开发商们在改革的东风中找到发展机遇,打下了属于自己的一片江山.因此他们“高举起左手拥护住房制度的改革”。
与此同时,部分开发商又拒绝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认为这不过是一笔“不必要的支出”因此用拒缴等行动,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举起右手反对它”。
“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是货币化分房制度改革中的一部分.开发商的‘两只手现象’,其实是在支持房改的同时,也在反对房改。”祝镇辉说道。
 
  这只饼应该被吃到
 
傅国华对记者说住房公积金是块“吃不到的饼”,但祝镇辉却并不这样认为。
的确有部分单位领导、企业负责人对公积金缴存问题认识不足,抱着等待观望的态度.但管理中心将会通过加大有关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支持广大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至今仍未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督促和追缴等措施,来让理应享受公积金的人“都吃到这块饼”。
祝镇辉还有意强调,对于少数经过督促仍拒绝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很可能会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部分市民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使得其流动性较大、担心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繁琐的问题,祝镇辉称该市民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后,只需让原单位开具证明并盖章、现接纳单位也开具盖章后的证明,然后持相关文件到管理中心,“3个工作日内便能完成转移手续的办理”。(王勇)
 
发布时间:2009-1-4 10:10:54    【打印此页】 【返回
© 2003 版权所有 景德镇公积金 赣ICP备05007624号
地址:景德镇市紫薇路87号(中医院路口) 联系电话(传真):0798-8511818
景德镇在线 托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