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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为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投放,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提高到3.6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84%提高到7.0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调整幅度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81 0.81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发布时间:2008-7-21 15:51:28    【打印此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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