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
    景德镇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5年11月,隶属于景德镇市房产管理局,在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全市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缴存、建帐管理、使用核拨以及法规咨询工作。筹建至今已制定了一系列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制度,开发使用了房屋维修基金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了自动化办公和信息化管理……[详细内容]
新村花园广场公寓A、B栋维修基金使用的公示:

      根据小区住房的报损及小区物业实际情况,近期对小区部分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及电梯已到年限进行中等检修(维修预算见附件)。维修事项有:1、电梯25650元;2、泵房1760元;3、排气管5080元。以上维修费用涉及到小区A栋18785元,B栋13705元,合计金额32490.00元。我们将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拨、分摊情况如下:

一、A栋按业主房屋的面积乘以2.009元/M2分摊;
二、B栋按业主主房屋的面积乘以1.448元/M2分摊。

特此公示。各业主如有异议,七天内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场南路房管局大楼二楼,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维修基金窗口。

电话:8569152  8569157

市阳光物业公司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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